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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资培训 │ 我院教师赴上海参加ESG专题培训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6日 字体大小:

    (通讯员:易平良)2023年12月12-15日,我院教师易平良博士前往上海参加了由上海国资研究院举办的ESG专题培训。本次培训聚焦ESG报告披露与鉴证、ESG评级体系、以及中国企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等课题,旨在为ESG转型、ESG实践和ESG研究提供系统的背景知识和前沿的理论框架。

    培训课上,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主席特别顾问兼北京办公室主任张政伟博士详细介绍了ISSB最近发布的两项准则(IFRS S1和IFRS S2 — 《可持续发展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一般要求》(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Disclosure of Sustainability-related Financial Information)和《气候相关信息披露》(Climate-related Disclosures))。他表示两项准则都吸收了气候相关财务披露工作组(TCFD)推荐意见文件,IFRS S1旨在使公司能够向投资者报告其面临的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遇;IFRS S2则规定了对温室气体排放的强制披露要求。他强调两项准则均采用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相同的基础概念,旨在确保公司在同一报告中同时提供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国际知名ESG评级机构晨星(Sustainalytics)大中华区市场主管、南方周末智库专家朱碧莹认为,ESG正日益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中国企业要站在整个生态圈的空间综合考虑用ESG撬动外部利益相关方找到践行ESG的重要性。根据晨星数据,2021年中国已成为仅次于欧洲的第二大气候基金市场,中国气候基金达到历史高位470亿美元。

    本次培训注重课堂互动性,每个专题结束后都安排了1个小时的交流。我院教师易平良博士提出了“关于粤港澳大湾区ESG披露应如何结合本区域产业、供应链特点和特殊金融监管环境”问题时,ISSB北京办主任张政伟博士认为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开放程度和市场化水平最高的区域,广东正在实施“1310”部署和“制造业当家”战略,加快ESG披露相关研究和应用可谓适逢其时。但粤港澳大湾区ESG呈现出的个性化问题不是理论命题,而是一个经济社会实践。建议粤港澳大湾区ESG披露相关研究密切关注粤港澳大湾区企业、监管部门在ESG实践中遇到的一般性问题,如融资需求、投资者权益保护、双碳政绩、粤港澳ESG信息互认等。

    公开信息显示,ESG实践与信息披露不仅是央企、国企及上市公司近两年面临的痛点和难点,也是科研院所、博士及硕士生的研究热点。据了解,我院也有不少学生的毕业论文涉及ESG的应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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